首页>分级阅读>经典阅读>国学经典> 《弟子规》课程版> 第十九课 用人物 难度cl-1.0字数142
  • 第十九课

    用 人 物,须 明 求,

    倘 不 问,即 为 偷。

    借 人 物,及 时 还;

    人 借 物,有 勿 悭。

    第十九课

    用 人 物,须 明 求,

    倘 不 问,即 为 偷。

    借 人 物,及 时 还

    人 借 物,有 勿 悭。

        【译文】我们要使用别人的物品,必须事前对人讲清楚,如果没有得到允许就拿来用,那就是偷窃行为。借用他人的物品用完了要立刻归还,以后遇到急用再向人借时,就不会有太多的困难,你如果正好有这样的东西,不要因为吝啬而不借给人家。

    第十九课

    用 人 物,须 明 求①,

    ② 不 问,即 为 偷。

    借 人 物,及 时

    人 借 物,有 勿 悭。

        【注释】
        ①明求:当面讲明要求。
        ②倘:如果。
        ③及时:如期、按时。
        ④还:归还。

    《弟子规》概况

        《弟子规》原名《训蒙文》,为清朝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所作。内容采用《论语·学而篇》第六条“弟子入则孝,出则悌,谨而信,泛爱众,而亲仁,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”的文义,以三字一句,两句一韵编纂而成。

        文中分五个部分加以演述,具体列举出为人子弟在家、出外、待人、接物、求学等应有的礼仪与规范,特别讲求家庭教育与生活教育。后经清朝贾存仁修订改编。清中叶以后,此书最为流行,一度成为私塾的必读课本,教以怎样待人处世,其核心思想是孝悌仁爱。

    《弟子规》作者简介

        李毓秀(1662-1722年),字子潜,号采三,新绛县龙兴镇人清初著名学者、教育家。平生虽只考中秀才,但其一生精研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,创办敦复斋讲学,被人尊称为"李夫子"。根据传统对童蒙的要求,也结合他自己的教书实践,写成了《训蒙文》,后来经过贾存仁修订,改名《弟子规》。他的著作还有《四书正伪》、《四书字类释义》、《学庸发明》、《读大学偶记》、《宋孺夫文约》、《水仙百咏》等,分别藏于山西省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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