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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强 项 令
     《后汉书》

        董宣,字少平,陈留圉人也。……后特征为洛阳令。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,因匿主家,吏不能得。及主出行,而以奴骖乘。宣于夏门亭候之,乃驻车叩马,以刀画地,大言数主之失,叱奴下车,因格杀之。主即还宫诉帝。帝大怒,召宣,欲箠杀之。宣叩头曰:“愿乞一言而死。”帝曰:“欲何言?”宣曰:“陛下圣德中兴,而纵奴杀良人,将何以理天下乎?臣不须箠,请得自杀。”即以头击楹,流血被面。帝令小黄门持之,使宣叩头谢主,宣不从,强使顿之,宣两手据地,终不肯俯。主曰:“文叔为白衣时,臧亡匿死,吏不敢至门。今为天子,威不能行一令乎?”帝笑曰:“天子不与白衣同。”因敕:“强项令出!”。赐钱三十万。宣悉以班诸吏。由是搏击豪强,莫不震栗。京师号为“卧虎”。歌之曰“枹鼓不鸣董少平。”

        在县五年。年七十四,卒于官。诏遣使者临视,唯见布被覆尸,妻子对哭,有大麦数斛,敝车一乘。帝伤之,曰:“董宣廉洁,死乃知之。”以宣尝为二千石,赐艾绶,葬以大夫礼。

    强 项 令
     《后汉书》

        董宣,字少平,陈留圉人也。……后特征为洛阳令。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,因匿主家,吏不能得。及主出行,而以奴骖乘。宣于夏门亭候之,乃驻车叩马,以刀画地,大言数主之失,叱奴下车,因格杀之。主即还宫诉帝。帝大怒,召宣,欲箠杀之。宣叩头曰:“愿乞一言而死。”帝曰:“欲何言?”宣曰:“陛下圣德中兴,而纵奴杀良人,将何以理天下乎?臣不须箠,请得自杀。”即以头击楹,流血被面。帝令小黄门持之,使宣叩头谢主,宣不从,强使顿之,宣两手据地,终不肯俯。主曰:“文叔为白衣时,臧亡匿死,吏不敢至门。今为天子,威不能行一令乎?”帝笑曰:“天子不与白衣同。”因敕:“强项令出!”。赐钱三十万。宣悉以班诸吏。由是搏击豪强,莫不震栗。京师号为“卧虎”。歌之曰“枹鼓不鸣董少平。”

       【译文】董宣,字少平,是陈留郡圉地(在今河南开封县陈留镇)人。后来被特别征召为洛阳县令。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了人,因为藏匿在公主家里,官吏无法抓捕。等到公主出门,就用这个家奴陪乘,董宣在夏门外的万寿亭等候,拦住(公主的)车马,用刀圈地,大声数说公主的过失,呵斥家奴下车,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。公主立即回到宫里向光武帝告状。光武帝极为愤怒,召来董宣,要用鞭子打死他。董宣磕头说:“希望乞求说一句话再死。”光武帝说:“想说什么话?”董宣说:“皇帝您因德行圣明而中兴复国,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,将拿什么来治理天下呢?臣不用鞭子打,请求能够自杀。”当即用脑袋去撞击柱子,(顿时)血流满面。光武帝命令小太监扶着董宣,让他磕头向公主谢罪,董宣不答应,(刘秀让小太监)强迫他磕头,董宣两手(用力)撑地,不肯低头。公主说:“陛下过去做百姓的时候,隐藏逃亡犯和死刑犯,官吏不敢到家门。现在做皇帝,难道威严还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?”光武帝笑着说:“(做)皇帝和(做)百姓不一样。”当即命令:“硬脖子县令出去!”(光武帝)赏赐三十万钱,董宣把它全部分给手下众官吏。从此捕捉打击依仗权势横行不法的人,没有谁不害怕得发抖。京城称之为“卧虎”。歌颂他说:“有董少平在的地方就没有人击鼓鸣冤。”

        在县五年。年七十四,卒于官。诏遣使者临视,唯见布被覆尸,妻子对哭,有大麦数斛,敝车一乘。帝伤之,曰:“董宣廉洁,死乃知之。”以宣尝为二千石,赐艾绶,葬以大夫礼。

       【译文】(董宣)当了五年洛阳县令。七十四岁时,死在任上。(光武帝)召令派遣使者探望,只看见布做的被覆盖着尸体,(董宣的)妻子和儿女相对而哭,家里只有几斛大麦,一辆破车。光武帝很伤心,说:“董宣廉洁,到他死我才知道这件事。”因董宣曾经做过年俸二千石的官员,便赏赐(系印钮的)绿色丝带,并按大夫的礼节安葬。

    不畏强权的董宣

        本文重点记叙了董宣的一件事,突出了他不畏权贵,秉公执法的精神。文章先交代事件起因:湖阳公主的家奴"白日杀人,因匿主家,吏不能得"。接着介绍事件的发展:董宣找准机会,"格杀"家奴。紧接着写事件的高潮:公主告状,董宣痛陈杀奴的理由;光武帝命董宣向公主谢罪,董宣宁死不从。最后叙述事件结局:光武帝明白个中道理,重赏董宣。 

    文章结构 
        本文可以分为一下两个部分: 

        第一部分(第1段):正面写董宣严格执法,格杀家奴。可分五层: 

        第一层起因(开始至"吏不能得"):湖阳公主家取杀人,隐匿主家,官府抓不到。 

        第二层发展(至"因格杀之"):董宣寻机,斥责公主,格杀家奴。 

        第三层高潮(至"终不肯俯"):公主告状,皇帝令董宣谢罪,董宣死不从命。 

        第四层结局(至"赐钱三十万"):光武帝明白了道理,重赏董宣。 

        第五层影响(至末段):从此不法之徒都怕董宣,董宣获"卧虎"美称。 

        第二部分(第2段):侧面写董宣为官清正廉洁。可分两层: 

        第一层("在县五年"至"敝车一徒乘"):叙述董宣家境贫困。 

        第二层("帝伤之"至"葬以大夫礼"):皇帝被感动赐赏董宣。 

    写作方法 
        一是通过典型事例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。文章第一段将事件的起因、发展、高潮、结局叙述得非常清楚,体现了董宣不畏权贵、秉公执法、刚正不阿的性格特点。二是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。第一段正面写董宣执法的故事,体现董宣的刚正不阿。第二段通过死后家中的情景侧面写董宣的廉洁。

    范晔和《后汉书》

        范晔(398--445),字蔚宗,南朝宋顺阳(今河南淅川东)人,我国古代杰出的史学家和文学家。范晔好学精思,博涉经史,善为文章。在南朝刘宋时期,他曾任尚书吏部郎、宣城太守、左卫将军、太子詹事,有志于后汉史的撰写。他搜集魏晋以来关于后汉历史的著作,汇集一代史事,撰写《后汉书》,终未成。因参与迎立彭城王刘义康为帝的活动而被杀。其中"志"的部分是后人补写的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为晋司马彪《续汉书志》与范晔所著《后汉书》合刻本。虽然《后汉书》不是一部完整的历史著作,但他的史学价值和文学价值是相当高的。 

        《后汉书》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(公元25年),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(公元220年),共196年的史事。《后汉书》纪十卷和列传八十卷的作者是范晔,此书综合当时流传的七部后汉史料,并参考袁宏所著的《后汉纪》,简明周详,叙事生动,故取代以前各家的后汉史。 

        《后汉书》大部分沿袭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的现成体例,但在成书过程中,范晔根据东汉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,则又有所创新,有所变动。首先,他在帝纪之后添置了皇后纪。东汉从和帝开始,连续有六个太后临朝。把她们的活动写成纪的形式,既名正言顺,又能准确地反映这一时期的政治特点。其次,《后汉书》新增加了《党锢传》、《宦者传》、《文苑传》、《独行传》、《方术传》、《逸民传》、《列女传》七个类传。范晔是第一位在纪传体史书中专为妇女作传的史学家。尤为可贵的是,《列女传》所收集的十七位杰出女性,并不都是贞女节妇,还包括并不符合礼教道德标准的才女蔡琰。 

        《后汉书》结构严谨,编排有序。如八十列传,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。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。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。《后汉书》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,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。在《王充王符仲长统传》中,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。《后汉书》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,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、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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